国家在经济生活中具有一项重要的管理职能,就是反对“把持"。"把持"一词通常又被叫做"垄断",但更恰当地应看做"对贸易的限制",即最大限度地限制货物流通。
掮客首先要担当把持的罪责,正因为他们对物价施加影响才使之不同于由供求关系而生成的物价。
(资料图)
商人也要承担把持的罪责,因为他们故意不把货物"及时地"运到他们能获利的销售市场,尽管陈宏谋认为,商人们基于合理的自身利益有权选择在适当的时机出售其商品。
清朝的封疆大吏陈宏谋常常将打击把持的目标定在那些通过霸占某个特殊地点,譬如某个山隘或某条窄狭的水道,对商品运输实行垄断的运输行会。
陈宏谋谴责的不是这些行会在运输服务业的主导地位,而是他们利用这种强势地位提高运费严重地阻断了货物流通。
陈宏谋对此问题的解决办法不是令该行业对外开放,实行竞争,而是对其收费规定一个上限,如他们拒绝这一限制,他们对该行业的控制就会被取消。
陈宏谋清楚地知道,他所处时代的商品市场并不是无所不能的。我们已经看到,他在危急时刻如何招募商人作为政府代理人(虽然私人得利)调运粮食启动以市场为基础的赈济;
反之,当外来买主姗姗来迟之时,又如何通过政府临时性地收购谷物以支持地方生产者。
清王朝的一些地区地处偏远,人烟稀少,出于成本效益原因,即使在正常情况下,也很少有商人光顾那里,结果,这些地区就被排除在地区市场之外了。
在某些类似情况中,陈宏谋坚信政府作为商业中介者进行干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例如,1743年他在江西下令地方官员用行政预算的钱购买食盐,再卖给边远地区州县的居民,而这种事情是唯利是图的商人所不愿意做的。
总的看来,这些措施可视为是一种不放任自流非常全面的“前市场干预”手段。然而,陈宏谋最激进的经济政策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其一是他一贯努力控制的物价,实际上是通过复杂的官方和半官方的粮仓系统,来操控社会财富的积累;其二是他为发展清王朝的生产力所进行的非凡努力。
一、“尽地力”:皇帝与循吏的教导
当认识到17世纪动乱的恢复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的时候,雍正皇帝和乾隆皇帝均将制定一个促进经济发展的计划作为其当政的首选要务。
在他们即位不久就颁发了冗长而措辞强硬的诏书,详细说明他们希望各级官吏要将完成这方面的任务作为己任,不仅要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而且要在未来几十年中拿出主要精力研究这个议题。
毫不奇怪,努力的重点是改进传统的农业(“劝农”,或曰“鼓励发展农业”)。然而,如高王凌和其他学者的研究表明,这些文件所追求的不仅仅是主要农产品的增加,甚至超出了农业领域,完全可称之为是一种“发展经济”的自觉纲领。
陈宏谋的经历非常清楚地表现出他的观点。毋庸置疑,他因为在发展经济方面专心致志早已被人们看做“官员楷模”(“循吏"),循吏也是他本人刻意和孜孜以求的一种文化理念。
陈宏谋的雄心壮志是与他的能力相称的。他在其所辖省份内对经济发展的所有可能性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查,还在许多地方发动过无数次以提高生产力为具体目标的运动。
他无情地驱使其下属,并催促其上司为发展经济而不懈努力。陈有一套语言描述自己为经济发展所做的努力,这套语言反映了他的宇宙观以及他对自己在其中位置的看法。
要了解他在经济发展上的贡献,途径之一就是分析这套言语。正如在其他场合所做的那样,他在农业问题上对当时官僚精英们讲话时所使用的是平常的语言,但语气比较强硬,并在涉及个人时有几分迂回曲折。
他在讲话中最一贯的主题是对“天造地设”的巨大恩惠表示出的半宗教性的尊敬。与此同时,他又认为天地的恩惠只有在人类开拓大自然的过程中才会得以充分发现。
这远非田园牧歌,在陈宏谋以人类为宇宙中心的儒家宇宙观中,大自然的“壮丽无比”存在于其服务于人类社会的价值之中。
有一个词汇——"地力"在陈宏谋的著述中以极高的频率出现,其含义为土地的“利益”或“能力”这两个音近义异词汇中的第二个词(即土地的"能力")的意思。
诸多自然资源,即上天的恩赐,无偿地允许人类来"开辟"或"兴举"。人类开发自然所作出的努力与其说是一种机会主义行为不如说是一种道德责任。
他写道:"惟念上苍之默佑孔多,人事之勤修宜力。"当他看到18世纪30年代云南地区尚未得到充分开发的情况时,他认为这是一个与其理念相悖的重大甚至是有罪的事件,他指出:"非"地力’之不足,乃‘人力’之未充分调动者也。”
对自然资源进行有效的开发需要通过调动广大人民同心协力(“同心”)来实现,而这又是官员的任务。
他写道:“小民衣食,皆在山川林麓之中。官司经理,无非生聚教养之事。”在任何特定的地方,一个官员完成任务的质量如何,取决于其是否有开阔的眼界及随之而来的灵活性。
陈宏谋三番五次地强调对不同情况需要逐一分析的重要性:对资源的适当管理(“经理”),只能根据当地的条件(“地势”)和时间的具体要求(“及时")方能获得成功。
只有这样,才能在为人类社会提供物质基础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地力和人力。陈宏谋认为,世界上没有不可开发的土地,没有不能充分利用的人民。
在这个人口剧增的时代,没有什么事情比开发自然资源的潜在利益更为重要。在清朝中期,官员们一般都呼吁要“尽地力”,该短语被濮德培辛辣嘲讽地翻译为“耗尽地力”,而对陈宏谋来说,比其他官吏更有紧迫感。
他深知这种对土地的攫取是有限度的,而他自己的工作重点和使命感又是非常清晰的。
二、垦荒与赋税
在18世纪30年代中期清王朝广袤土地上的垦荒热潮中,陈宏谋作为号召者发挥了关键作用。
有点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一生中都是开垦活动的倡导者。
在当时的非常时刻,陈宏谋一方面在其家乡广西同各种罪恶势力进行着不懈斗争,另一方面又以同等的热忱(但又不失谨慎)领导着云南边境的开垦运动,这一大规模运动使云南人口在18世纪增加了一倍。
他在甘肃和台湾边陲开垦新农田,在湿润的苏北复垦抛荒的土地。在其四任陕西巡抚期间,陈宏谋领导了旷日持久的垦荒运动,特别是在陕南的汉水高原及延安和榆林等北部的荒漠府县。
在皇帝面前,陈宏谋也是一个开垦土地的坚定不移的鼓吹者。例如,在1744年皇帝召见他时,他极力主张对江西(他刚刚离任的省份)林木茂盛的丘陵地区进行系统开发,以便开垦和耕种。
这些地区早在15世纪初由于惧怕成为土匪的巢穴就被宣布为禁入地区,而陈宏谋认为防止土匪据为巢穴的最好办法莫过于移民务农。
但是由于没有说服户部,陈宏谋的建议被否决了。然而几年以后,陈宏谋便承担起为清朝增加粮食供给的重任,他认为最紧迫的任务就是要进一步开垦任何可耕种的土地。
与皇帝一样,陈宏谋对垦荒的激情来源于对经济和社会文化的考虑。早在1728年雍正皇帝就指出,垦荒对于"改进地方习俗”具有空前的意义。
18世纪中叶的垦荒倡导者相信垦荒与社会责任感、礼教、恒产和实践儒家伦理的功夫是一个相互不可分割的整体。
毫无疑问,垦荒运动在清帝国的边远地区具有双重重要意义。在这些地区开垦新农田意味着吸引汉族移民,意味着向野蛮民族输入"文明"("化")以及减少边疆文化落伍的面貌。
在清朝中期官员们眼里,文化、经济以及实际政治和军事因素是联系在一起的,而且是相互促进的,这使垦荒运动成为迫切需要的东西。
随着18世纪30年代末期对开垦运动的非议越演越烈,如何在取得开垦的显著效益的同时又避免相伴随的缺陷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当其冲的弊端是谎报问题。雍正皇帝发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之后,采取了一项重大调整措施,即从税册中勾销了地方官员谎报“开垦”的几百万亩土地。
陈宏谋早在18世纪30年代中期就在其故乡广西谴责了这种谎报做法。当他自己领导开垦运动时,他也十分注意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
他照例稽杳最新上报的可纳税土地,并在1753年斥责了一个台湾地方官员的谎报行为。尽管垦荒运动已进行了一两年,他仍注意免除贫瘠土地的税负,因为这些土地过于贫瘠以至于不能维持连续耕种。
哪些新开垦的土地应该纳税哪些不该纳税,仍然是垦荒运动的核心问题。1740年,乾隆皇帝采取了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步骤,他宣布从今以后任何"零星小块的"土地在开发中均可继续享受免税待遇。
这道诏书有效地减轻了地方官吏对每一小块新垦土地征收赋税的负担,从而重新启动了因1736—1737年的丑闻而一度搁置的全国开垦计划。
何谓“零星小块”的土地,如何丈量,各省的政策是不一样的,也没有统一的标准。
陈宏谋比皇上更重视经济生产力,而不是财政收入,他自然非常欢迎这个新政策,并热忱地向管辖区域内的民众宣传这个政策。
与此同时,他继续敦促皇帝对新开垦的土地进一步实施开放税收政策。
清朝另一项推动农业发展的标准政策是减免赋税,陈宏谋对这项政策非常赞同。
例如,1737年他在云南呼吁免除滇池周边沼泽地带农田的赋税,该沼泽地带过去一直是牧场后来被成功地改造为农田。
两年之后,当陈宏谋就任天津道时,他命令下属各州县官员对其所辖地区的黄河滩地进行详细的调查,并通过许诺永久免除赋税来邀请新移民参与开发。
1748年乾隆皇帝向百官征询抑制粮价上升的良策,陈宏谋的建议最直接且简单,即通过免税待遇来进一步推动移民。
事实上,陈宏谋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一直在实行尽可能减少税负的措施。
甚至当人们一再援引当时描述经济政策的双重目标,即"国家财政和百姓生计"("国计民生")的时候,陈宏谋在实践中几乎总是把后者放在优先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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