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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水平,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扎实做好志愿服务工作,2月28日,乌拉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组织15个社区+7个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指导手册》。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苏红如传达学习了《指导手册》的主要内容,包括围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思想理论、志愿者服务、站所管理、活动开展等内容;同时详细解读了《服务条例》中关于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和保障等重点章节。
砥砺前行 共创未来
最后强调干部群众要把学习《内蒙古自治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指导手册》、《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要求,积极自觉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去,争做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