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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从事超限运输 九江宝峰运输有限公司兴国分公司被处罚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修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九江宝峰运输有限公司兴国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修水交罚【2023】24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九江宝峰运输有限公司兴国分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修水交罚【2023】24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超限运输 | 违法事实: | 擅自从事超限运输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 罚款金额(万元): | 1.0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06 | 处罚机关: | 修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 | 修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12360424MB0510860G | 阅读 隐藏边栏 发布日期:2023-06-08 20:13:36 所属分类: 头条